1.对于预备党员能否转正,由支委会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支部委员会审查,审查预备党员考察情况、转正申请和思想汇报等。 3.讨论是否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转正。 4.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召开党员大会: (1)主持人说明议程,宣布讨论名单,报告出席情况(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应会有表决权党员半数)。 (2)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 (3)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转正表明意见。 (4)支部委员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 (5)与会正式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 (6)大会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7)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8)预备党员表态。 6.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全程记实表》《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上。 7.拟同意按期转正人选公示,及时将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注:讨论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