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即由所在党支部填写本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党支部向上级党委报送备案材料和审批材料时,一并将本表交上级党委审核签字,党委向党支部反馈意见时再退还党支部。
二、党支部一般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考察一次,填写一次考察情况。
三、填写本表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表内栏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四、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后,应及时将本表存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