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交院教[2017]49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院〔2016〕74号)和《关于印发<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院〔2016〕26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7年度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结果的通知》(豫交院[2017] 19号)中认定的专业带头人(基础学科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
二、考核办法
1.各教学单位根据认定名单,认真组织老师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提交考核材料,并于2017年12月6日前提交专业带头人(基础学科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学年考核表(见附件1、2)(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佐证材料根据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岗位职责逐条提交)交系(院、部)审核。
2.各系(院、部)要做好初审工作,于12月8日前将通过的考核表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教务处,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教务处 王亚琼
联系电话:60868312
附件: 1.《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
2.《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学年考核表》
3.《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30日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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