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培养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豫交院教[2017]49号

 

 

豫交院教[2017]49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院〔2016〕74号)和《关于印发<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院〔2016〕26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7年度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结果的通知》(豫交院[2017] 19号)中认定的专业带头人(基础学科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

二、考核办法

1.各教学单位根据认定名单,认真组织老师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提交考核材料,并于2017年12月6日前提交专业带头人(基础学科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学年考核表(见附件1、2)(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佐证材料根据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岗位职责逐条提交)交系(院、部)审核。

2.各系(院、部)要做好初审工作,于12月8日前将通过的考核表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提交教务处,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教务处    王亚琼

联系电话:60868312

附件: 1.《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

2.《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学年考核表》

3.《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1月30日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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