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培养

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豫交院教〔2018〕42号

 

 

豫交院教201842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院201621号),关于印发<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院〔2016〕74号)和《关于印发<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院〔2016〕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现将2018年度各项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

1.2017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见附件1)。

2.2017年度认定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见附件2)。

(二)双师素质教师

2016、2017年度认定的双师素质教师(见附件3)。

二、考核办法

(一)个人提交考核材料

1.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参与考核人员于11月30日前提交相关考核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各系(院、部),(见附件4、5、6)(一式三份)。

(二)系(院、部)审核

1.各系(院、部)要做好初审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2.各系(院、部)于12月5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人员材料提交教务处。材料是(1)考核表,(2)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汇总表(见附件7)(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教学工作委员会复核

1.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对各教学单位考核通过的教师进行复核,形成复核结论。

2.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发文公布。

 

 

联系人:教务处 王亚琼

联系电话:60868312

 

教务处

2018年11月23日

 

 

附件1.2017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人员名单汇总表

2.2017年度认定的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人员名单汇总表

3.2016、2017年度认定双师素质教师人员名单汇总表

4.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学年考核表

5.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

6.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学年考核表

7.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教师考核汇总表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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